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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最新公告》


中华民国抗战胜利纪念章颁给作业规定

一、为表彰对日抗战期间,国军先贤先烈冒险犯难、出生入死、牺牲奉献之伟大爱国情操,特于抗战胜利70周年之际,对曾参与抗战之国军官士兵,颁发中华民国抗战胜利纪念章(以下简称纪念章)乙座,永为留念。

二、颁给对象:

民国34年9月3日前入伍参与抗战之国军官、士、兵。

三、申请程序:

(一)现居住于台、澎、金、马等地区者: 1.由国军退除役官兵辅导委员会填具申请名册(如附件1),函送国防部审颁,并由国军退除役官兵辅导委员会发给申请本人。 2.本人填具申请表(如附件2),以信函方式寄送国防部审颁,由国防部寄送申请本人。

(二)现居住于海外地区者: 1.本人填具申请表,送至中华民国各驻外馆处(请外交部通电各外馆处责成馆长调度辖下所属机关,含侨务委员会及国防部之驻外单位配合办理),由各驻外馆处径函送国防部审颁,并由外交部协助转送至各驻外馆处发给申请本人。 2.无外馆地区,由本人填具申请表,以信函方式寄送国防部审颁,由国防部寄送申请本人。

(三)现居住于港、澳地区者: 1.本人填具申请表,送至行政院大陆委员会香港事务局(以下简称香港事务局)及行政院大陆委员会澳门事务处(以下简称澳门事务处),由香港事务局及澳门事务处径函送国防部审颁,并由行政院大陆委员会转送香港事务局及澳门事务处发给申请本人。 2.本人填具申请表,以信函方式寄送国防部审颁,由国防部寄送申请本人。

(四)现居住于大陆地区者: 1.本人填具申请表,以信函方式寄送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(以下简称海基会),再由海基会径函送国防部审颁,并由海基会寄送申请本人。 2.本人填具申请表,以信函方式寄送国防部审颁,由国防部寄送申请本人。

四、已故抗战先进遗族申请资格、程序及左证数据:

(一)申请资格:民国34年9月3日前入伍参与抗战之已故国军官、士、兵,其二等亲以内之遗族家属,委由家族成员1员代表提出申请。

(二)申请程序: 1.台、澎、金、马地区,由遗族之家族代表填具申请表(如附件3),依已故抗战先进之军种,以信函方式寄送国防部陆军司令部、海军司令部、空军司令部审颁,再由国防部陆军司令部、海军司令部、空军司令部寄送申请人。 2.海外地区、大陆地区、港、澳地区,由遗族之家族代表填具申请表(如附件3),以信函方式寄送国防部审颁,再由国防部寄送申请人。

(三)左证资料: 1.已故抗战先进证明资料(请检附)。 2.申请人与已故抗战先进之亲属证明资料(请检附)。 3.家族成员具名委托申请人提出申请之委托书(如附件4)。 4.申请人之身分证明文件(请张贴于附件3申请表)。

五、国防部审颁纪念章时,同时制发证明书乙帧(将填注申请人抗战胜利时军种阶级),并附「抗战纪要」乙份,以勉怀先贤先烈为国牺牲奉献之精神。

六、纪念章不得比照勋、奖章核发退除给与或慰问金。

七、国军退除役官兵辅导委员会所属各地区荣服处、外交部所属各驻外馆处,请配合适当公开集会时机,办理本纪念章颁发仪式,以示崇荣。

八、已故抗战先进遗族申请纪念章期限,自民国104年7月16日起至105年1月31日止(逾期不再受理);另本部将依实际申请数量制作,预订自104年11月1日起陆续寄发。

九、本规定后续配合实际作业需要,将再适当修订,以臻周延。

十、国防部通信联络地址及电话: 邮政编码:10462 通信地址:台北市中山区北安路409号 收件单位:国防部参谋本部人事参谋次长室 抗战胜利纪念章审颁作业小组 连络电话:02-85099604

十一、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通信联络地址及电话: 邮政编码:10462 通信地址:台北市中山区北安路536号 收件单位: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 连络电话:02-21757000

十二、国防部陆军司令部通信联络地址及电话: 邮政编码:32599 通信地址:桃园市龙潭区三林段中正路81号 收件单位:国防部陆军司令部 抗战胜利纪念章审颁作业小组 连络电话:03-4896329

十三、国防部海军司令部通信联络地址及电话: 邮政编码:10462 通信地址:台北市中山区北安路305号 收件单位:国防部海军司令部 抗战胜利纪念章审颁作业小组 连络电话:02-25330054、02-85093640

十四、国防部空军司令部通信联络地址及电话: 邮政编码:10462 通信地址:台北市中山区北安路387号 收件单位:国防部空军司令部

孙中山国际基金总会启

2015年8月13日


:

中华人民共和国暨中央军事委员会习近平主席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             

             
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        
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        

『一封对于中国统一之检举密函』

    查本人系中国安徽省人,历任国际人权组织律师;国际法律事务所(台湾、美国、中国)创办人(创始于1967年);美国退伍军人协会第49驻地首席司令官;财团法人海基会第四届财经法律顾问;美国捍卫世界人权监督组织驻华代表;世界和平中立党主席;美国共和党海外党部(台湾)副主席;美中国际总商会总主席;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台商财经法律顾问;中国可富法律咨询服务公司创办人;中国法律服务(美国)公司总裁;美国移民投资公司总裁;国际律师协会会员;可富美华(北京)法律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;中国商务仲裁协会仲裁人;美国移民律师协会会员;中国在野政党大同盟主席;美国孙中山国际基金会总会总主席;美国周恩来国际基金会总会主席;美国中美印协会会长;美国匹兹堡州立大学教授兼驻中国代表;中国云南省人民政府经济顾问;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顾问;安徽省黄山市人民政府高级顾问;山东省日照市人民政府国际法律顾问;中国浙江省、辽宁省、陕西省及云南省海外联谊会及中国山东国际文化交流中心理事;北京清华大学及广州中山大学客座教授;湖南省长沙大学及云南工业大学客座教授;云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名誉院长;北京清华大学法学博士班、苏州大学、福建宁德师范学院、南京钟山学院奖学金赞助人;金陵之声广播电台及江苏旅游台荣誉顾问;中国台商杂志社法律顾问;美国路易斯安那州亚洲经贸处法律顾问;美国乔治亚州及蒙特那州荣誉公民;重庆大轰炸受害者民间对日索赔团中国律师团团长;台湾海峡两岸人民服务中心法律顾问;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律师执照。 于1993年,以美国政府合法成立之”孙中山国际基金会”(证一) ,经与当时万绍芬部长及宣传部丁关根部长多方努力,与人民银行朱镕基行长共同发行孙中山999纪念金币…..

    于2008年间,认识深圳一名为”张海军”商人, 多次要我为”法轮功”人士打官司,被我当面怒斥回绝,因为这与我自1976年初次应 邓颖超主席回到祖国而发下”毕生要以为祖国统一作贡献付出为人生前提目标的重誓”是背道而驰的。

    之后,他还假冒我”海基会台商法律顾问驻中国办事处”在深圳挂牌, 后经海基会通知我,他复被我责骂才拆下招牌…..

    诸多事项,使他不仅无法从我身上赚到钱也无法谋到利,这引起他的不悦, 便于2010年1月, 勾结金币买家,以购买真金币之名,却不知在他们交易的哪一个环节做了调包,又多次要跟我退货, 然而在交易的过程当中, 他们是一一验货, 且多次将货物拿回去检验的.对于他们的骚扰,我没搭理他们, 他们便于2012年11月开始在网络及电子邮件上恶言重伤本基金会及我本人(证二)。

    在两岸急于统一并国土绝不容许分裂又内忧外患的情形之下, 我选择结束两年来的忍辱,必需将此情况汇报各贵单位部门, 以免统战之有关单位继续蒙冤, 又谣言传播,民心涣散,造成后患.另有蒙古人士冒充为本会北方分会网站.(证三)亦请一并取缔并追究伊等法律上之责任。

 

  中国之统一本为大事, 孙中山先生曾说过「统一是中国全体国民的希望。能够统一,全国人民便享福;不能统一,便要受害。」望各位仁官, 谨慎处理, 感恩!

孙中山国际基金总会启

2013年10月01日


『郑重声明启事』

澄清大纪元不实之报导:汉藏经济文化发展交流协会在港台成立..... 顷查大纪元报载(【大纪元2012年04月24日讯】:一. 本总会总会长 王可富博士及常务副主席 杜凯莎琳博士,系所谓「汉藏经济文化发展交流协会」总顾问及秘书长职位,并非事实,其二人亦从未参加上开机构。二. 台湾台北市罗斯福路三段81号6楼亦非「汉藏经济文化发展交流协会」之会址。三.对于上开之不实报载,当事人将保留法律追诉权,如有必要,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,绝不宽贷。 特郑重声明如上

孙中山国际基金总会启

2012年10月15日


【紧急重要启事】

最新人事公告 查本总会之宗旨,为宏扬中山思想,促进和平统一,实践世界大同。惟据爱护本总会之大陆同胞检举称,近有不肖份子,冒充为本总会驻中国代表处主任及驻中国成员,暨剽窃本总会网站数据,触犯知识财产权法,殊感非是,核伊等不无有不法企图,除即向中国有关单位请求侦办外,并刊载紧急重要启事如上。

又目前本总会美国总会重要领导为王可富总主席、杜凯莎琳常务副主席 、游芳悯副主席、王胜生秘书长。

名誉主席:黄金泉会长、李正中教授、DR.陈守仁董事长(HK)、美国共和党驻台主席DR.EINHORN、冯沪祥教授。

名誉副主席:王玉龄女士、抗日名将灵甫将军夫人、周长瑚主席、曾俊伟常务理事。 中国联络处:王北新顾问 (前统战部秘书长)、王坚顾问兼中国代表、副主席郑栋元董事长、国内事业中心主任兼常务理事宋国宏(中国环境保护与资源利用委员会副主任)及中国联络处刘少辉秘书长在案。

合特声明如上 

孙中山国际基金总会

总主席 王可富

2011年04月15日


敬致:海基会国台办中央统战部及公安部一封告诉状

近据大陆人士告知,在深圳有一名叫「张海军」者,因前擅用海基会名义在深圳设立办事处,企图利用本人名义诈骗钱财,经贵会法律组发现告知后,已命撤除在案。近又因伪造本「孙中山国际基金会」,前于 1993 年委托上海金币制造厂所铸造之孙中山 999 金币,触犯国内法律,为深圳公安局逮捕,以致怀恨于心,乃以电子邮件以不实之言辞,诽谤本总会主席及本总会之名誉,至感非是,为提向贵单位提出告诉,惠请依法究办,至为感祷。

孙中山国际基金会 敬启

2011年03月09日


【紧急重要启事】

查于1993年间,经中央统战部,中国人民银行,宣传部及国务院等单位,批准本总会出资发行孙中山999纪念金币,委由中国金币总公司铸造,前总理及前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朱镕基 阁下任鉴定人。同年11月12日,由本总会前总主席孙治强博士贤伉俪,香港新华社副社长张竣生及副主席王可富博士共同剪彩,到有电视台,报社记者,中国金币总公司香港分公司总经理及各界来宾数百人,盛况空前,从无人批评金币之图样,999纯金及号码等问题,尤有进者,中国金币总公司曾承诺本总会,模具于发行前应全部焚毁,合先叙明。

讵近竟有人揑称:中国金币总公司所铸造及本总会所发行之上开金币有问题,形同污蔑,殊感非是,除暂保留法律上妨害名誉罪之追诉权外,合特发表紧急重要声明,以正视听,惠请查照为荷。

孙中山国际基金总会启

2010年3月30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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